環團:月內不拆美麗灣 告台東縣府 - 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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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teOnas (感謝小雞立志當眼線)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環團:月內不拆美麗灣 告台東縣府
時間: Fri Sep 28 10:26:02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環團:月內不拆美麗灣 告台東縣府

【聯合報╱記者施鴻基/台東報導】
2012.09.28 03:56 am


環保團體昨天再度到縣府前,要求1個月內拆除美麗灣渡假村,否則將告縣府涉嫌圖利業
者。
記者施鴻基/攝影

環保團體昨天再度到台東縣政府前,要求縣府一個月內拆除美麗灣渡假村,否則將控告縣
府相關人員涉嫌圖利業者。縣府秘書長陳金虎強調,依法處理美麗灣案,「程序走到哪,
我們就做到哪!」

20多名環保人士下午到縣府前,表達對縣府處理美麗灣渡假村態度的不滿,他們拉起抗議
布條,手持反對美麗灣的標語牌,要求縣府一個月內拆除美麗灣。

主持人達卡鬧說,行政法院2次判決美麗灣是違建,縣府默許美麗灣違法在先,又意圖以
重複環評讓美麗灣復活,東海岸後續許多開發案都在觀望,一旦美麗灣過關,可能出現連
鎖的骨牌效應。

刺桐部落林淑玲說,政府把屬於人民的土地、海洋變賣給財團,對人民聲音視而不見,只
會以「國賠」綁架人民,他們會繼續檢舉美麗灣,如果縣府再無動作,將向特偵組、台東
地檢署控告縣府涉嫌圖利業者。

東部發展聯盟郭靜雯說,2006年內政部曾撤銷北投纜車開發案建照,2008年阿里山國家公
園菁山露營場想補做環評也被拆除,美麗灣並不是首例,根據信賴保護原則,她認為沒有
國賠問題。

環保人士除再度向下鄉的監委李炳南、葉耀鵬陳情,也把美麗灣違建檢舉書送到建設處建
管科,要求依法拆除美麗灣渡假村。

縣府秘書長陳金虎表示,縣府的基本態度就是「依法」,但縣府和環保人士對行政法院判
決的見解不同,環保人士說的未必是法院結論,凡事不能無限上綱,而不考慮實際情況。

陳金虎說,美麗灣案要綜合考量,尋求雙贏的方案。



2.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7394015.shtml


3.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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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等...人家卡住了啦
◢████◣ ◢█ \囧/ 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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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ψ was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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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2-10-03
雙贏? 阿不就是想盡辦法要讓沒力灣營業(無誤)
Steve avatarSteve2012-10-08
「環評」是審在建築物蓋好之前,現在東西都長出來了,
哪有環評可言? 要馬拆掉,重環評,過了給蓋
George avatarGeorge2012-10-13
豈有先上車候補票之道裡?
Jacob avatarJacob2012-10-18
再說,縣政府態度積極成這樣,也不怕人說閒話,真丟臉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10-23
財團和政客口袋的雙贏?
Lucy avatarLucy2012-10-28
先斬後奏…就跟你賭你最後還是要放行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11-02
誰當初蓋章通過的,拆除費誰出阿,國賠什麼?
Queena avatarQueena2012-11-07
縣太爺的態度就是拎北要拼經濟其他閃邊啦
Zora avatarZora2012-11-12
已經可以猜到結果了~
Damian avatarDamian2012-11-17
比照大頭目也一樣~拆完再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