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中心要收費 居民不滿發動抗議 -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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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5/03 17:08
原台中縣各鄉鎮市的活動中心,不管是社區媽媽跳土風舞、還是民眾做健康操,都是免費
使用,但合併後市府卻開始要求收場地費,引發居民不滿,今天齊聚議會抗議,要求還他
們運動空間。(記者蔡依婷台中報導)

各村里的活動中心,一向是免費提供民眾休憩運動的重要場所,但台中市的民眾近來發現
,要到活動中心做運動竟被要求要付錢,今天太平區數百個居民前往議會抗議,五十歲的
賴阿媽說,在活動中心跳土風舞已經跳了二、三十年都是免費,但現在市府民政局卻規定
使用活動中心,一個小時要付一百到兩百五十元的場地費,引發民眾不滿揚言拒繳,沒想
到活動中心的鎖竟被換掉,想運動卻沒地方,痛批實在太過份。賴阿媽:「現在說要收費
那麼高,我們又沒有什麼收入,所以沒錢給他,我們也不知道要去哪裡運動,真得很難過
。」

議員李麗華表示,合併前的太平市公所每個月提供活動中心三千元補助,但升格後補助卻
不增反減甚至取消,相較於同為直轄市的高雄市每月補助活動中心兩萬元水電費而言,台
中市升格福利反到不如從前。李麗華:「升格也沒有升級,憑什麼收費?又不是有好的設
施。」

太平區長余文欽說,活動中心基本上都是免費提供使用,除非民間社團借用才要收費,縣
市升格後,民政局提高社團的認定標準,只要是多人集會都算社團,因此才引發居民反彈
,區公所已向市府爭取編列預算,簽呈預計近期通過,費用可望降為原來的四分之一,希
望可以緩和民怨。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03/91/2qvw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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