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衣服送洗糾紛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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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朋友po
前陣子衣服送洗 一件120
取貨時 老闆娘說朋友的老公因為口袋有一隻原子筆
有染到其他客人到衣服
說要加收300元清潔費
朋友覺得不合理,開一家洗衣店不是本來洗之前就該檢查,而且也沒說到底染到幾件,連
證據也沒有,直接嗆朋友說:「為什麼是我們要負責?」「為什麼要把原子筆放在口袋?

我朋友到最後當然是付了,但他們也不會再去了
老闆娘還打臉說,之前也有遇過其他客人有這樣的情形,也是收300,為什麼要一直重蹈
覆徹賺這種錢
我就問
到底收了幾次?

朋友的老公因為工作需要 需要放筆在口袋
煩請各位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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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inah avatarDinah2021-05-17
各賠一半吧,說其中一方完全沒疏失也說不過去
Poppy avatarPoppy2021-05-21
消保官
Dora avatarDora2021-05-25
除非有定型化契約,不然都是各說各的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1-05-29
送洗單據或許有寫,或是有哪個注意事項有打勾
Emma avatarEmma2021-06-02
沒檢查客人的口袋,也算作業疏失??(下次還是去別家洗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06-06
Freda avatarFreda2021-06-10
有定型化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