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學校(基隆)老師因喪假而請代課八天(連續,不含周休)
因為我自己已經在學校擔任2688科任職位
所以教學組長請我代該老師的導師兼國數等課(8天共計15節導師課)
剛好我的課調開還有空檔可以幫老師代,也就答應了
但是後來想想 似乎有點怪怪的
因為我這八天兼導師和她的課領的是時薪而不是日薪的錢
回頭問組長,他說學校經費問題
請代課就算兼導師也是以時薪計
問人事主任,他說這邊只審核代課老師資格問題
如果要說日薪或時薪,他說都ok
今天也去請教務主任帶我去找主計討論
當然,主計的立場我可以接受--節省公帑
除非代課有上到一天四小時才以日薪算
但是回歸到請代課的問題
要請一個老師代導師一整天,當天課如果只有3節
不就只能領260*3+66=846元
如果1節,不就只有312?
後來主計又說,因為我已經是2688
所以兼導師這個代課不能領日薪(重複的意思)
我也摸摸鼻子認了
主計有請我和教務主任去蒐集其他學校的給薪情況
所以來這請同仁和相關人士幫忙解惑
希望可以提供地方(有基隆最好)和請假天數的代課情況
畢竟如果不管任何形式的代課都以時薪計
這對學校請老師的品質很傷,對學生的教學品質更是影響!
感謝前輩看完我落落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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