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還要追求她? - 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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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6歲女友28歲...在我唸書時候23歲時候認識了她..也跟她在一起了快3年時間在今年過年分手....原因是口角但是在過了半年...我又跟她連絡了...覺得快3年感情取得不易我也真的還是很想念她...但是她跟我說了這次要跟我在一起就真的要跟我坦白說清楚她說她20歲時候結婚過了有一個小孩.....我跟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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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che avatarBlanche2009-08-06
其實你不用想那的多(報應或是命運)但是首先你必須更正你的心態你喜歡的是她並不是她的過去離過婚就是一個新的個體了~並不是離過婚就要承擔離婚的原罪遇到一段不愉快的婚姻,誰都不願意好不容易脫離那段陰暗的過去遇到新的對象,卻因為這段過去使感情變質對女生情何以堪離過婚的女生是受害者,�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9-08-04
其實說來說去就是(緣分)阿因為認識而在一起也因為認識而分開既然對他還有感情存在不在意對方的過去那就好好把握吧除非你覺得跟他在一起只是找回當初在一起的感覺而已不過我想你是因為在乎她而想和她在一起所以囉不關命運的事情愛她就跟她在一起加油啦~祝你幸福...Showmore
Yuri avatarYuri2009-08-05
板大,這是我的建議我覺得並沒有什麼報不報應的,有時你說這是命運,但它有時曲折又離奇你愛一個人並沒有錯,或許會愛得十分辛苦,但只要妳們間真心相愛根本不必在乎或許這些是老掉牙的話,但這也是事實說是命運也罷,說是報應也罷難道這對於你愛她這項事實有影響嗎?這是我的感觸,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