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宏/南投報導〕
文化資產保存範圍大小攸關「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案
成功與否,中科管理局14日指出,若依文建會委託的調查報告
,中科局能動用的土地只有43餘公頃,佔總計畫面積16.5%,
不到2成的土地要讓中興新村風華再現,恐怕會有變數。
文建會委外報告遭疑
縣府昨日與中科管理局召開高等研究園區第2次聯繫會議,中科
管理局局長楊文科等人對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委託辦理的
報告中,除了南內轆、金城社區之外,其餘地區均劃為古蹟、歷
史建築、聚落保存區等,建議保存範圍高達150.98公頃,佔整個
計畫261.5公頃的58%,扣除其他公設、保護區後,中科局所能使
用的土地只剩下43.14公頃。
剩43餘公頃不利發展
中科局人員直言,43餘公頃的土地面積沒有把握讓中興新村風華
再現,況且經建會要求高等研究園區自償率必須達100%,如果受
文資法保存限制太多,將導致開發經費大幅提高,不利整體發展。
縣長李朝卿表示,文化資產保存的論點有時真的很令人討厭,先
前縣府在埔里規劃射箭場,因包商挖到遺址碎片,整個計畫喊停,
中興新村固然有其文化歷史意義,但若為了保存資產影響發展,相
信民眾也不願見到。
縣府將審議傾聽民意
縣府文化局副局長蕭呈章指出,日前參加文建會召開的「中興新村
文化資產評估調查計畫」報告時,文建會文資處表示,報告書只是
指導、建議性文件,縣府將在收到該份報告書後,立即召開縣文化
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有關中興新村文化資產保存相關事宜,屆時將
邀集中科局等相關單位、地方代表、民代等,充分表達意見。
李朝卿強調,高等研究園區的開發與文化資產保存平衡的兼顧,真的
不容易,相信透過公聽會的召開,將可綜合各方意見,化解文史工作
者的疑慮,達成滿足地方與園區發展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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