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找文林苑相關的判決資料,但是一直找不到。
(如果有人可以提供當事人姓名的話,我可以找到更完整的資料)
話說從頭...
所謂都市更新的程序,
是從【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開始,再由【都市更新實施者】
提出【更新計畫】送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後【核定】發布實施。
這包括2個做成【行政處分】程序(1.劃定、2.核定),而做成行政處分程序
基本上跟法院做成【判決】的程序沒什麼不同,
在做出處分之前,會通知當事人參加【公聽會】。
如果通知了,卻不出席公聽會,就像法院通知你來開庭,
你不理他,法院就會依據眼前的資料做出判決。
而主管機關也一樣,在完成法定程序後,就會做出處分。
就像法院開庭,公聽會也是個公開、合法的程序。
所以只要通知是合法的,卻去指責這是黑箱作業,我認為並不公允。
從新聞中透露出的訊息,王家就是沒有理會參加公聽會的通知。
等到劃定處分確定後,一切都來不及了。
我不想討論都更法對不對,
本文只是略盡棉力,希望可以幫助大家理解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
(因為資訊太少,我也還沒有進一步研究都更相關法令,歡迎版上先進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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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可以提供當事人姓名的話,我可以找到更完整的資料)
話說從頭...
所謂都市更新的程序,
是從【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開始,再由【都市更新實施者】
提出【更新計畫】送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後【核定】發布實施。
這包括2個做成【行政處分】程序(1.劃定、2.核定),而做成行政處分程序
基本上跟法院做成【判決】的程序沒什麼不同,
在做出處分之前,會通知當事人參加【公聽會】。
如果通知了,卻不出席公聽會,就像法院通知你來開庭,
你不理他,法院就會依據眼前的資料做出判決。
而主管機關也一樣,在完成法定程序後,就會做出處分。
就像法院開庭,公聽會也是個公開、合法的程序。
所以只要通知是合法的,卻去指責這是黑箱作業,我認為並不公允。
從新聞中透露出的訊息,王家就是沒有理會參加公聽會的通知。
等到劃定處分確定後,一切都來不及了。
我不想討論都更法對不對,
本文只是略盡棉力,希望可以幫助大家理解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
(因為資訊太少,我也還沒有進一步研究都更相關法令,歡迎版上先進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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