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偽警集團 輪暴流鶯 - 台北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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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鶯在暗巷討生活,已經成為社會最底層,沒想到還有變態的歹徒,偽裝成警察,以「老
鷹抓小雞」的方式輪暴流鶯為樂。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北市萬華康定路一帶,出現
一個性侵流鶯的集團,持假警察證件、手銬、無線電和車上裝蜂鳴警示器,以取締為名,
強拉年輕流鶯上車,之後假借帶回警局,實際上開到荒涼處輪姦。

流鶯們吐苦水說,這些假警察開著墨綠色轎車取締,謊稱是便衣刑警,以「從事性交易違
反善良風俗」為名要求她們回警局做筆錄,當場拿出手銬,將年輕流鶯押上車,上車後假
警言語淫穢不堪,將流鶯載到荒涼的河濱公園或陽明山等地,銬在椅上施暴、輪流性侵並
以其他物品性虐。半年來類似事件發生超過十起,時間都發生在深夜二、三點後警力較鬆
散期間,但流鶯礙於身分和警方壓力不敢主動報案,讓嫌犯至今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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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是一直說萬華都可憐老妓女
事實証明吃好道相報,新的年輕妓女越來越多,

郝冰冰還不趕快做事!
不要再耍白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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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09-12-13
希望立法能將犯強制性交罪的犯人的性器官閹掉,看還有沒有人敢犯
Edwina avatarEdwina2009-12-17
流鶯的問題台北市長應該要好好重視...
Tracy avatarTracy2009-12-20
閹掉還是有其它方式可以施暴,要強制心理治療不知會否比較好?
Cara avatarCara2009-12-24
治安真差 唉
Regina avatarRegina2009-12-28
強制性交或妨害性自主的人應該直接讓他死一死(還太便宜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1-01
但是我覺得割掉之後...可以嚇阻大部分的犯人...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1-04
不用閹 只要電擊幾次 犯人就終身不人了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1-08
推閹掉+心理治療 雙管齊下
John avatarJohn2010-01-12
說真的台灣殺人~強暴罪都判得蠻輕的!真的有修法的必要~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01-16
應該判強暴犯死刑~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1-19
強暴犯是垃圾中的垃圾 人渣中的人渣 不需要給他們機會強暴犯沒有活在這世上的理由 真該死一死
Erin avatarErin2010-01-23
市長為了捷運頭在燒 明年不好選了
Mary avatarMary2010-01-27
現在執政的在推性交易除罪化,應該不會再管這個了吧
Ethan avatarEthan2010-01-31
強暴就是強暴 跟對象有關嗎 原PO注意的焦點很奇怪
John avatarJohn2010-02-03
強暴就是犯法 不管對象是誰
Delia avatarDelia2010-02-07
強暴是一種習慣,改不了的,死一死賞他個痛快比較快
Poppy avatarPoppy2010-02-11
原PO的原意應該沒有對流鶯有什麼歧視的想法,只是流鶯年
Jack avatarJack2010-02-15
輕化是一種社會問題,有關單位需要去關懷他們並輔導才是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2-18
早就都是外籍的年輕流鶯了,不管如何欺負女人的男人應該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02-22
重刑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