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快訊/台中明天起「各場所禁止飲食」!
新聞內容: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宣布,明天開始到6月8日全台中市禁止餐飲業禁止提供現場飲食,可實名、實
聯制外送、外帶。包括餐飲業、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百貨公司、百貨公司、量販店、連
鎖加盟店、夜市、市場、商圈或其他提供現場餐飲之場所,違者依法將處3000元以上、1
萬5000元以下罰鍰。
原文連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521/19876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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