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通榮 - 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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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1994年,張通榮參選基隆市議長選舉,因瀆職、賄選,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褫奪公權
兩年,緩刑四年。

1996年,八十五年度上重更(一)字第七十七號判決書:張通榮等有投票權人,收受不正當
利益,進而約定承諾在議長選舉時,一定投票給特定人,此行為敗壞選風,影響
選舉公正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1998年,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判決書號為台上字第六一六號。

2011年4月27日,媒體報導基隆市政府建造12座跨越田寮河的生肖橋浪費公帑,張通榮在
完工典禮說:「市府團隊比狗不如,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以後
報紙就『麥交觀!』〔台語,只別再捧場〕,我沒有選舉,我不怕。」

2011年7月1日,遠見雜誌評比3顆星市長,與台中市長胡志強並列榜尾。

2011年9月7日,天下雜誌評比縣市長滿意度排名第二十二名,倒數第一名。

2011年11月16日,市議會備詢時,表態倡設「性專區」;市議員蔡旺璉質詢時表示,性交
易專區是一個「雙面刃」,做得好,大家都讚許,做不好,就一敗塗地
,會讓大家覺得齷齪、骯髒。17日市議會女議員宋瑋莉站出來,公開支
持市長設性工作專區。

2012年5月30日,遠見雜誌評比3顆星市長,與台北市長郝龍斌並列最後。[2]

2012年天下雜誌幸福城市調查:縣市長滿意度調查,基隆市長張通榮排名全台縣市長第22
名,最後一名。[3]

2012年09月05日,張通榮自評「最混蛋的市長、最差勁的市長」。[4]

2012年09月14日, 基隆市長張通榮替一名廖姓酒醉女子關說(堅稱是進行「選民服務」)要
求警方放人,案件發生在14日晚間7時,該名酒醉女子在警方取締過程中
,還打傷一名女警的臉頰,妨害公務,最後卻全身而退,基層員警和基
隆市民都痛批「市長關說太誇張,難怪政績會最後一名」。

政治歷程

2007年基隆市長補選

號次 黨籍 姓名 得票數 當選
1 張通賢 1,105
2 [註 1] 劉文雄 33,956
3 中國國民黨 張通榮 56,115 ***
4 張潮鐘 206
5 民主進步黨 施世明 26,908


2009年基隆市長選舉

號次 黨籍 姓名 得票數 當選
1 民主進步黨 林右昌 65,673
2 李步輝 4,391
3 中國國民黨 張通榮 86,001 ***


註:
國民黨黨章第43條規定,黨員經賄選罪判決有罪者,無論該判決是否確定,一律喪失黨員
參選初選資格,且國民黨均不得提名該名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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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12-09-24
規矩是人訂出來的....
Rachel avatarRachel2012-09-24
通融一下就可以啦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09-25
你爸我通榮較假的啊!! 通融通融一下還怕沒得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