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坑殺房客案 判刑5年6個月 - 台北松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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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7493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女子張淑晶以隱匿租約不利條款、帶A房看B房等方式騙房客簽
約,產生糾紛後開口討違約金,不從就告,甚至以連帶保證人是共犯為由,誣告房客親友
,被害者超過160人,去年間,新北地院已依誣告等罪,判張淑晶8年2個月徒刑,此案已
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中;今日,新北地院針對檢方第二波起訴事實進行宣判,判刑5年6
個月。

新北地院去年間的宣判,是檢方於2015年間首波起訴及追加起訴的犯罪事實,被害者78人
,今日的宣判是檢方第二波起訴事實;二案被害者超過160人,都是同一名法官審理。

本案起因於有單親媽媽及女大學生控訴張淑晶惡行,張卻高調上電視,被害者組成自救會
,檢方主動偵辦,起訴並對張淑晶求刑8年以上,期望伸張居住正義。

據查,張淑晶在新北市新莊、雙和、板橋等地低價租屋後,與黃鐸合作隔成多間套房出租
,上門的多是年輕且急於租屋者。

新北地院去年一審判決認定,張淑晶以「話術」對房客宣稱連帶保證人只是聯絡人,讓房
客簽下親友姓名,產生糾紛後,明知親友不知情,卻誣告他們是詐欺、毀損及侵占共犯。

此外,張淑晶還以隱匿「無故不接電話要賠10萬元」等不平等條約,或帶看A房卻給B房方
式騙2名房客簽約,另向一名房客宣稱有空房而收金,房客卻發現裡面還有人住,只是南
下出差。

新北地院去年一審判決確認,張淑晶共犯18件誣告罪,詐欺3件成立,另1件強制罪,判刑
8年2月,其中1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張的合夥人黃鐸無罪,此案目前已上訴由高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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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a avatarDora2019-05-04
有沒有張出租房子的所有地址啊?
Ina avatarIna2019-05-07
房子也不是她的
David avatarDavid2019-05-10
中和也有幾間房子被她拿來騙錢用
Erin avatarErin2019-05-14
希望版上不會有人被這種房東雷到
Yuri avatarYuri2019-05-17
沒錯,他雙和也有房出租
Liam avatarLiam2019-05-20
她好像還會化名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5-23
報應終於來了嗎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5-27
哇…沒辦法客串女力報到了…
Mary avatarMary2019-05-30
還沒定讞前都還有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