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坑殺房客案 判刑5年6個月 - 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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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7493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女子張淑晶以隱匿租約不利條款、帶A房看B房等方式騙房客簽
約,產生糾紛後開口討違約金,不從就告,甚至以連帶保證人是共犯為由,誣告房客親友
,被害者超過160人,去年間,新北地院已依誣告等罪,判張淑晶8年2個月徒刑,此案已
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中;今日,新北地院針對檢方第二波起訴事實進行宣判,判刑5年6
個月。

新北地院去年間的宣判,是檢方於2015年間首波起訴及追加起訴的犯罪事實,被害者78人
,今日的宣判是檢方第二波起訴事實;二案被害者超過160人,都是同一名法官審理。

本案起因於有單親媽媽及女大學生控訴張淑晶惡行,張卻高調上電視,被害者組成自救會
,檢方主動偵辦,起訴並對張淑晶求刑8年以上,期望伸張居住正義。

據查,張淑晶在新北市新莊、雙和、板橋等地低價租屋後,與黃鐸合作隔成多間套房出租
,上門的多是年輕且急於租屋者。

新北地院去年一審判決認定,張淑晶以「話術」對房客宣稱連帶保證人只是聯絡人,讓房
客簽下親友姓名,產生糾紛後,明知親友不知情,卻誣告他們是詐欺、毀損及侵占共犯。

此外,張淑晶還以隱匿「無故不接電話要賠10萬元」等不平等條約,或帶看A房卻給B房方
式騙2名房客簽約,另向一名房客宣稱有空房而收金,房客卻發現裡面還有人住,只是南
下出差。

新北地院去年一審判決確認,張淑晶共犯18件誣告罪,詐欺3件成立,另1件強制罪,判刑
8年2月,其中1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張的合夥人黃鐸無罪,此案目前已上訴由高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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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19-05-03
有出來報案就兩百多位,那沒報案的會有多少...
Zora avatarZora2019-05-06
這垃圾還活著哦
Zora avatarZora2019-05-09
滷蛋……暗示張難以適應臺灣生活應再回鍋島外生活的概
念尼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5-13
趕快關
Jack avatarJack2019-05-13
幹這樣才判五年半...
Donna avatarDonna2019-05-18
這樣平均下來一個人只告成10天,好輕!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5-20
願她悔過切莫再犯阿彌陀佛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5-24
關不到三年就可以申請假釋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05-27
關完又出來又更大尾了,直接判死才對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5-28
怕....
Edith avatarEdith2019-05-29
什麼時候發監執行?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06-03
判得好輕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6-07
走在路上會被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