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在超商工作半個多月
過年也沒休息...正開心年初二上班還有紅包領
那裡知道在要上班的前一小時
接到了超商店長的電話...
說:某某某老闆叫你過年先休息,等過完年我們會再通知你上班
薪水一樣是下個月5號領
這是怎麼回事...
各位大大你們覺得呢?
是真的過完年可以再上班嗎?
還是...我又丟工作了
Update:
謝謝你們~
看了這些讓我心裡很溫暖
謝謝...
過年也沒休息...正開心年初二上班還有紅包領
那裡知道在要上班的前一小時
接到了超商店長的電話...
說:某某某老闆叫你過年先休息,等過完年我們會再通知你上班
薪水一樣是下個月5號領
這是怎麼回事...
各位大大你們覺得呢?
是真的過完年可以再上班嗎?
還是...我又丟工作了
Update:
謝謝你們~
看了這些讓我心裡很溫暖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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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的都是私人超商,至於5大超商我就不是很了解。
但是大同小異啦。
依我做了三年的超商經驗看來,你被炒魷魚的機率,應該比較........大吧,個人覺得。
像我們之前覺得做的不行的員工。
我們也是會請他休息,說好聽是休息,說難聽是被炒魷魚了。
但都是老闆的意思啦,或許他覺得這樣說比較不會不好意思吧。
我覺得你應該問清楚會比較好。
或真的是休息,那就趁這個時間好好休息一下吧。
但若真的被炒魷魚,那就只好另外找囉,別浪費時間等待囉。
因為等待也是多餘的,另外尋找更好的工作吧。
放心的過完年.然後親自去工作地.問清楚....雇主是當你.
1.隨傳隨到....
2.排班的.
3.沒有決定.
4.不錄用.
找出答案.你就好處理了.
30天的有效期.對你不起作用的.勞工局也不會接你的申訴的....因為.
你的工作期太短.還有.....雇主也還沒有說不要用你.
就算說了...雇主在3個月內.也有選擇員工的權利.
勞資糾紛處理辦法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loumther
您只是不瞭解處理程序
請把握30天追朔期
直接至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訴
主張依法請求資遣費
並要求公司開立資遣證明及服務證明
您憑資遣證明才可以至當地就業服務站
申請失業給付
確保維護您的權益
中華民國勞法權益維護促進會-爭議部- 常小姐
網址:www.lawki.org.tw
所以你就別太擔心了啦
如果是要辭職你的話
應該會直接說你做到今天然後不用來之類的
還有兩天就安心過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