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的監護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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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與前夫協議為三個小朋友為共同監護權.而大女兒跟我生活另二個兒子跟爸爸生活,我會在每個月的第二跟第四個星期六.日去看兒子。但這三年來前夫還是不斷干涉打擾我的生活,總是威脅我不讓我看兒子。好累阿;都離婚了還要三不五時的等著他打電話來亂。我想知道:1.共同監護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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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obia avatarZenobia2008-11-02
唉 離婚的前配偶之間 只要雙方有共同的子女 本來就牽扯不清離了婚 是雙方各自恢復自由之身 男婚女嫁各不相甘但子女是雙方共同所生 別說子女還年幼 就算子女都成年 也都是一輩子的聯繫...只要有扯到孩子 這類問題應該很難避免了1.子女監護權可由父母協議改定若對方同意 妳們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