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著同居? -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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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若以結婚為前提的話,先同居是必要的(最少一年)

因為很多生活上的小問題,都是從同居而起

當你經歷過這些摩擦、爭執,才學會包容、體諒或溝通

往後結婚遇到相同問題才不會以吵架、冷戰結尾


我跟我女友交往四年半

前兩年半未同居,但每天我都把她戴來我家 (中午~晚上10點)

後兩年開始在外地同居,加上我們同班又無打工,所以幾乎是24小時都在一起


當中很多小摩擦一定會有,最嚴重也是吵到說要分手

但最後我們也是一起努力過來了


有些人不願同居,是因為喜歡與異性社交,所以才「不方便」同居

如:MSN、電話搞曖昧,或晚上約出去玩

這種以男性居多,但也不乏女性...

若你的另一伴也是如此,那應該開始思考他(她)是否為適合的結婚(交往)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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