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管理規則第十四條
攤販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攤販許可證。
一、 申請事項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
二、 擅自變更營業種類、地點、時間者。
規則共九點,只列業者可能違反的兩點出來。
以前幾天新聞來看,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黃正誠表示,大安夜市屬學校預定地保留地,
依法可以申請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業者三月間申請容納八十攤,
每天早上八 點營業至晚間十點。」
若此官員沒說謊,則大安花園夜市違反
攤販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
應予撤銷攤販許可證,禁止其營業。
但新北市政府的作法卻是「持續輔導業者合法經營」
背後如何運作是我們所不知道的。
希望比照北大幸福觀光夜市處理
最後以16個字總結:
官商勾結,違法營業
業者開心,居民傷心
BY 住在夜市旁邊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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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販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攤販許可證。
一、 申請事項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
二、 擅自變更營業種類、地點、時間者。
規則共九點,只列業者可能違反的兩點出來。
以前幾天新聞來看,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黃正誠表示,大安夜市屬學校預定地保留地,
依法可以申請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業者三月間申請容納八十攤,
每天早上八 點營業至晚間十點。」
若此官員沒說謊,則大安花園夜市違反
攤販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
應予撤銷攤販許可證,禁止其營業。
但新北市政府的作法卻是「持續輔導業者合法經營」
背後如何運作是我們所不知道的。
希望比照北大幸福觀光夜市處理
最後以16個字總結:
官商勾結,違法營業
業者開心,居民傷心
BY 住在夜市旁邊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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