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首創 五年兩度酒駕關進牢 - 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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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GOEnci1 ]

作者: zxxl (難過時就想想茂吉吧)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基隆首創 五年兩度酒駕關進牢
時間: Tue Sep 25 07:27:30 201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25/today-t1.htm?Slots=Live

基檢施鐵腕 已抓33人進牢籠

〔記者林嘉東、吳昇儒、項程鎮/綜合報導〕誰敢在基隆市酒駕,只要五年內兩度被查獲
送辦,不論有沒有肇事,一律關進牢裡!

基隆地檢署為遏止酒駕歪風,創司法首例,凡五年內兩度酒駕者,即便法院宣告「得」易
科罰金,檢方仍依職權「不得」易科罰金,要被告直接入監服刑;實施三個月以來,已有
三十三名貪杯者被關進牢籠。

去年98%酒駕案 繳罰金免關

法務部統計,民國一百年酒駕判決案件有四萬零八百三十九件,其中判刑六月以下、拘役
或罰金案件四萬零四百二十四件,意即九十八.九八%酒駕案,繳了罰金就不用被關,也
等於每一百名酒駕者,只有一至兩人要服刑,他們通常是酒駕撞死人、致人重傷或未和解
、毫無悔意等情節嚴重者才被關。

六月實施後 公共危險案少兩成

基檢檢察長涂達人與檢察官討論獲致共識,從六月十日起實施新制;涂達人指出,七、八
兩月轄內公共危險案件,馬上比去年同期減少兩成以上,可見收到成效。

酒測超標或酒駕肇事不得易科

基檢規定只要五年內,警方臨檢兩度測得酒測值達每公升○.五五毫克、或酒測雖未達○
.五五毫克但有肇事者,一律不得易科罰金。迄今入監的三十三人中,有三人不服處分向
法院聲明異議,其中江姓男子已遭法院駁回,另周姓、林姓男子還在等待法院裁定。

三人聲明異議 一人被法院駁回

遭法院駁回的江姓包商,九十四年迄今已六度酒駕被逮,他以家有妻小要養,還有工程未
完工等理由向法院聲明異議。不過法院駁回理由載明,江男六度酒駕,罰金金額一次比一
次高,最近一次被判刑五月,可易科十五萬三千元,還是無法遏止他酒駕,因此院方尊重
檢察官的裁量權。

涂達人說,基檢對於酒駕初犯者會給予緩起訴及要求接受法治教育,「已經給一次機會了
,就不應該再給第二次」,所以一旦查獲第二次,站在保護社會大眾安全前提下,只要案
件確定就抓進去關,才能遏止歪風。

律師蔡家豪指出,倘若檢察官認為被告有再犯之虞,給予易科罰金會讓被告心存僥倖,當
然可依職權不給被告繳交罰金機會,他支持基檢作法。

法部︰尊重基隆地檢署的作法

不過蔡家豪認為,基檢作為恐會遭質疑各地檢署執法標準不一,法務部應儘速訂定統一標
準。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尊重基隆地檢署作法,這是執行檢察官的權限,如認為
二次酒駕被告難達矯正效果或難以維持法律秩序,可不准易科罰金。

法務部現行作法為,發文要求各地檢對於酒駕初犯者緩起訴與接受法治教育,二犯酒駕者
不宜給予緩起訴,至於因酗酒而犯罪,檢方若認定酗酒成癮,可命當事人到適當場所戒酒
,最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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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09-29
那之前關說的咧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10-02
可以把市長一起關一關嗎
Madame avatarMadame2012-10-06
不怕 叫混蛋選民服務一下就沒事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10-09
不溯既往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2-10-13
不錯
Eden avatarEden2012-10-17
中央快跟進!!
Quanna avatarQuanna2012-10-20
允許關說唷...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2-10-24
此篇救援?!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10-27
也可以打警察唷...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10-31
ps:市長關說的除外
Ula avatarUla2012-11-04
酒駕天堂
Callum avatarCallum2012-11-07
混蛋市長會來救援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11-11
關說的除外...
Harry avatarHarry2012-11-15
如果認識市長的話就算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11-18
基檢讚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11-22
叫市長直接把人帶走,還上什麼法院
Isla avatarIsla2012-11-25
不用扯什麼關說,幹掉一堆沒背景酒駕的就已經是德政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11-29
基隆地檢署做的好,希望各地跟進
Belly avatarBelly2012-12-03
地檢署不歸混蛋管,幹得好~~
Rachel avatarRachel2012-12-06
市長關說可以幾次?
Mary avatarMary2012-12-10
市長場外救援
Ivy avatarIvy2012-12-14
說好的給反省機會呢?
Jake avatarJake2012-12-17
應該要關說兩次抓進鐵牢比較實際?
Doris avatarDoris2012-12-21
酒駕N次 抓到兩次 兩次都沒有關說才成立 也太難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12-24
建商怎麼沒打給通融兄...
Yedda avatarYedda2012-12-28
這應該要給讚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1-01
把市長先關起來吧!不然基隆地檢署再好都沒用~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1-04
難怪要關說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1-08
能叫市長關說的人連酒駕都不用罰了 何況關進去
Oscar avatarOscar2013-01-11
才關五個月 講的好像是天大的德政一樣 垃圾官員
Elvira avatarElvira2013-01-15
殺人也才判幾年而已 酒駕5個月不錯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