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生consulting fee稅務問題 - 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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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一個在美國就讀第二學期的博士生

由於原本學校其他department的co-adviser(資金來源)回教授原本國家的學校任職教
授, 但我們都喜歡也願意跟彼此繼續工作

目前教授說可以在新學校(不在美國)打算之後用consulting的名義來資助我, 一年分成
三次轉consulting fee給我, 也經過他們系上同意

想請問大家稅務上, 這樣會有問題嗎? 會不會轉到我台灣的銀行會比較單純一些呢?身為
在美國的國際學生這類型的consulting會不會有問題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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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21-03-27
他可以轉給系上 讓系上用來付你學費生活費就可以了
Liam avatarLiam2021-03-30
轉給你 你就變成在美國有工作了....這個不好
Edith avatarEdith2021-03-31
但以前板上的見解似乎認為遠端其他國家工作不算在
美國有工作? #1UvzzZTO (VISA)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1-04-03
如果是國外學校,感覺應該跟美國商業無關?
Sarah avatarSarah2021-04-04
如果和美國的商業行為無關,那是不符合工作的定義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04-08
這個收入也不是US source或connected to US trade
Jacky avatarJacky2021-04-11
謝謝大家的回覆! 請問C大 這樣的話直接匯到美國的銀行
Gary avatarGary2021-04-15
帳號的話 報稅需要注意什麼嗎? 因為這樣的話好像沒有美
國的收入了 謝謝。
Ursula avatarUrsula2021-04-20
這個 要看當地學校怎麼算吧....看他給的位置有關
這樣說好了 如果這筆錢完全不經過美國校方 也沒任何
Agatha avatarAgatha2021-04-23
同意書和對價關係 那可以就當海外工作囉
如果是有對價關係 有合約的 那就最好不要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04-26
了解了 感謝M大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