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中彰那篇討論有感而發,
曾在學生與正式工作的銜接期,
太無聊做過兩份打工,
都是飲食方面的,沒記錯
當時的法定最低時薪是150,
而這兩間呢,一間時薪110、
另外一間120,還有用供餐來
折抵部分時薪的算法,
真的讓我大開眼界,
什麼!還問有沒有勞保?
抱歉沒那種東西,
阿你不做沒差啊,反正後面
還排了一堆人等著替補,
你問我還會想回嘉義嗎?
當然想啊,物價不高
(房價例外)、生活步調不快
住起來很舒服,
但除了大型連鎖企業外,
勞基法在嘉義就是個笑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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