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各位懂民法刑法的人我24歲的男生我有個女朋友17歲過4個月要滿18歲她說18歲想離家出走到我家來住起因是我們交往被她媽媽知道雖然我們有發生關係可是我知道台灣法律兩情相悅的話滿16歲無罪總之她媽媽也告不成只叫我們不要再來往也把我女朋友禁足手機沒收上下課時間都準時接送所以我跟我女朋友一個禮拜就通幾通電話有時候中午去學校那看她這樣因為我們很相愛我自己也有穩定收入總之我們現在只能這樣就對了而她快18歲想離家出走可是我不知道這樣O不OK我只跟她說我在考慮看看因為我也不想犯法可是聽我女朋友每天下課準備回家都不想回家說在家裡什麼都沒有沒電腦沒電視沒手機寧可在學校還有同學可以講講話更想來找我可是不能更別說出門除非媽媽帶著一起出去但她如果18歲離家出走到我家住會犯哪些法還是不會犯法?我不會鼓勵
台灣法律~關於18歲離家出走之問題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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