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分局後方私人停車場的目擊者 - 台北南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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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4/25 傍晚七點左右

位置: 在南港路二段土地公廟.台灣銀行附近的一個私人停車場,
他是有收費的,一天70,有監視器


事由: 爭執被男生動手打,懷孕狀態下還踢我肚子.開車撞


經過: 發生隔天,
有跟老闆要過監視器存影,可老闆拖到存影最後幾小時才打電話通知,
但因當時人在南部,無法即刻回到台北,所以監視器存影沒有要到


由於當時有一位帶著狗的先生出來溜狗,有目擊到畫面,
所以希望你能出來幫我指證"確實我有被打"
(((((停車場附近為住宅,所以研判是停車場附近的住戶))))

因開庭時間接近,法院那邊要求證人,所以需要希望那位先生

麻煩請跟我聯絡,我會盡速和你連絡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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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10-22
踢孕婦好可惡! 可是時間過這麼久還找得到證人嗎?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10-24
四月的事現在尋人恐怕不容易...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10-26
剩五天就過告訴期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10-28
停車糾紛?
Zanna avatarZanna2011-10-30
孕婦本來就應該待在家 跑到停車場去幹嘛 = =
Linda avatarLinda2011-11-01
孕婦也要生活呀 也要出門走走或工作 應該待在家...?= =
Ida avatarIda2011-11-03
什麼叫「本來就應該」?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11-05
某樓推文還真奇怪..難道懷孕了就得足不出戶嗎?
Wallis avatarWallis2011-11-07
5樓推這文真的很__目
Dinah avatarDinah2011-11-09
那出門了 什麼意外都有可能發生 能怪人家打你嗎?
Noah avatarNoah2011-11-11
如果是我媽 她就會說 你自認倒楣ㄚ 我上次車禍就醬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11-13
所以就是可以打人囉~打人不犯法~打人最對~這樣的邏輯
David avatarDavid2011-11-15
那他怎不打別人 要打她 是不是她自己先惹人家?
Hardy avatarHardy2011-11-18
反正不認同你的思考邏輯~ 所以殺人不犯法~只要有理由不贊同你的想法~就這樣
Sarah avatarSarah2011-11-20
我只是相信有因果而已 如果你說大隻佬的邏輯是錯的?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11-22
有沒有惹人家跟孕婦身分無關 也跟何謂應不應該如何無關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11-24
所謂「因果關係」 不是「孕婦本來就應該待在家裡」吧
Rachel avatarRachel2011-11-26
算我說錯話 可以嗎? mondayhsu 死揪著語病不放...
Daniel avatarDaniel2011-11-28
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