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尋]匯錯款,尋找帳戶持有人 - 大雅

Table of Contents

因我個人失誤,於9/28晚上誤將15000元匯至 大雅郵局 0021225 0226321這個戶頭,已通
知郵局協助尋找,但郵局告知其未留聯絡電話且地址為舊地址,以致至今仍無法與這個戶
頭的持有人聯繫,如有鄉民有相關資訊,請站內信我,謝謝。
在此提供郵局提供的資訊
1.郵局帳號:0021225 0226321
2.舊地址:大明巷一弄20號
3.吳小姐

--

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17-10-06
汇款須帳號、戶名
Mary avatarMary2017-10-07
全正確,才能入帳,猜測是糾紛?
James avatarJames2017-10-09
atm轉帳不用戶名啊
Doris avatarDoris2017-10-11
報案,請郵局先凍結!
Jacky avatarJacky2017-10-12
我看你直接告他侵佔讓警察幫你找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10-14
如果我是個不常刷帳戶的主人真的會覺得很衰,你也沒電聯過
然後我如果不去刷本子,不知道突然多了一筆錢
突然就被告侵占,這樣不是很倒楣嗎?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10-16
說不定是詐騙集團帳戶
Xanthe avatarXanthe2017-10-17
被告侵占要先由警察找人,我的戶頭如果多了一筆錢
Rae avatarRae2017-10-19
老實說我還蠻希望由警察來當中間人證實我要還回匯款人
Mary avatarMary2017-10-21
無侵占意圖,檢察官應該不會無聊到起訴這項刑事
只是,這些車馬費跟匯款手續費就要匯款人幫忙出囉
Una avatarUna2017-10-23
最好可以告侵占,頂多民法不當得利請求反還
鄉民的法律素養真的是...
Annie avatarAnnie2017-10-24
不小心匯給別人不是好好講而是告人浪費時間,鄉民
素質('~';)?
Daniel avatarDaniel2017-10-26
告侵佔會不會變成誣告?
Bennie avatarBennie2017-10-28
告侵占?當事人搞不好還沒發現帳戶多錢呢,不要亂教,到
時反被告
Daniel avatarDaniel2017-10-29
同意樓上 郵局戶頭好久沒用了 都忘了帳號了...XDDD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10-31
受款人智犯罪意圖,反之亂告會被告誣告罪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