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路一段 新店國小 飆車族鬥毆互砍 -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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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怒刪

這幾天收到民事庭通知書,大致上內容就是說我本人ho83leo被告了
106年度訴字XXXX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當下收到掛號信要去派出所領信時覺得很傻眼。
當天晚上一直思考我到底犯了什麼滔天大罪。

隔天早上8點多馬上打給書記官,訴說我的狀況,
大致上也是說我被指控殺人未遂,要出庭。
但我沒收到起訴狀,也無從得知詳細內容。

今天收到起訴狀,
我本人的確是被告了,
發這篇文也主要是證明我的清白,當作證據。

本人 ho83leo
在 105/11/16 22時許
在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1段188號之1號

當天我在新店捷運總站就看到一群屁孩按喇巴闖紅燈,
而他們行經的路線跟我返家的路線一致,故騎在旁邊看著他們拿著刀邊騎車,
而到出事地點時,屁孩們就開始砍人。

**影片內容 1:14 我騎在公車後面左邊路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qjqVpKMjQw

本人ho83leo當下立馬報警,告訴警察在這路段發生砍殺事件,
隨後便回家告訴家人此事,也有在通訊軟體LINE上跟朋友以及家人訴說此事(還有對話紀錄),
在臺大批踢踢論壇也有po文訴說此事經過(有發文紀錄且本人帳號)。

收到起訴狀看到內容指控我本人ho83leo
與其他被告等人"分別攜帶各式凶器,預謀一同前往砍殺訴外人曾X瑋。
也指控我始棄已血流滿地之抗告人而逃離現場,被告等21人之傷害行為。

在訴之聲明中提到
我本人ho83leo與其他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500萬元整,
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以上都是不實指控,況且我還是報案人,根本就是冤望。
讓我想起八卦板的肥宅們說,路上看到有人被打也不要出手幫忙
反而會害你連帶被告傷害。

今天終於知道,原來真的現實就是如此。

晚上也有打電話給律師事務所反應以上的不實指控
況且我還是報案人,讓我非常不高興。

對方的委任律師方X靜律師,明天會聯絡我。

會po這篇文算是記錄一下這件事的後續,
給大家參考。

*記者別來抄,轉發也須過問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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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7-09-25
碰到了只好想辦法舉證,最後再告回去要賠償
Leila avatarLeila2017-09-29
還有,不要相信對方律師,記得錄音
Hedy avatarHedy2017-10-01
好可怕!
Joe avatarJoe2017-10-05
真倒霉...幫QQ
Andy avatarAndy2017-10-09
你只有報案?有做筆錄嗎?對方怎麼取得你個資的?
明天可以問問對方律師。
Emily avatarEmily2017-10-12
不好意思,剛剛沒看清楚,所以你是刑事、民事都收
到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7-10-15
照你的說法。警方應該是看監視器,把那天經過附近
車子的車主都抓出來。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10-20
幫QQ.......
Liam avatarLiam2017-10-23
幫QQ 版上有律師能幫忙嗎
Kelly avatarKelly2017-10-25
會不會是想把報案者釣出來...
Poppy avatarPoppy2017-10-27
告回去難拉 應該就wantingheart說的把經過的車主都
Ula avatarUla2017-10-31
當成嫌疑犯 不過要定罪也沒那麼容易 只不過程序麻煩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11-01
幫QQ
Isla avatarIsla2017-11-02
告回去很難 但民事部分應該可以提損害賠償 找律師吧
Kyle avatarKyle2017-11-05
天啊 我那天騎車遛狗回家 他們就從我旁邊呼嘯而過
不但闖紅燈還用西瓜刀刮馬路 超可怕 印象深刻
Necoo avatarNecoo2017-11-09
的確你不舉證很難證明你是不是共犯!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11-12
天阿好可怕,希望沒事
Doris avatarDoris2017-11-13
警察難道都不用先把你叫過去做筆錄嗎??
Dinah avatarDinah2017-11-17
傷者的委任律師應該會跟你說,我們也是依照檢方起訴
的人來做爲求償的對象,有沒有罪不是他能決定的,
所以你的部分他們也不會先撤,就靜待刑事判決,再
來決定。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11-21
倒楣欸
Olga avatarOlga2017-11-22
真的很瞎欸 你要不要考慮出來選個市長之類的XDD
Jacob avatarJacob2017-11-26
我也覺得應該只是程序而已 坐等後續囉!
Hardy avatarHardy2017-11-29
手機的通聯紀錄會被洗掉嗎?記得之前都還可以去電信
行要求某個月份的通聯紀錄。
Belly avatarBelly2017-12-03
殺人未遂是不是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公職人員搞出這個
案子的?如是,這些公職人員真的很可惡,人民繳稅給
Olive avatarOlive2017-12-07
他們當薪水,他們這樣「服務」人民的。
Una avatarUna2017-12-08
亂辦案帶給人民不便的公職人員應該要負責任,好比加
重誣告之類的。
Ina avatarIna2017-12-12
真倒楣,跟我之前車子被亂拖吊還要舉證清白一樣
Dora avatarDora2017-12-13
沒有先訊問做筆錄蠻扯的…還好原po當天有po文 祝你`
Irma avatarIrma2017-12-17
順利解決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12-17
樓樓上,為什麼被亂拖吊還要舉證清白?
Damian avatarDamian2017-12-17
超怪的 受害者怎麼知道你一個路人資料?
Andrew avatarAndrew2017-12-20
然後對方告你的證據到底在哪......看來這位被砍的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12-20
真雖小 業績要做也不是這樣做的
Daniel avatarDaniel2017-12-21
一般警方不是都會通知或傳喚嗎?
還是這件是檢方直接偵辦?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12-26
直接收到起訴狀跟我對刑訴法的認知有點歧義 前面的
偵查庭呢?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12-29
推原po,好心還被冤枉,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