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711繳費收據有美粒果第二罐10元
剛剛就跑去中正路711買四罐
結果店員:"這樣一共是85元"
(咦?我怎麼算都不對 25 + 10 + 25 + 10 = 70才對阿!)
我就問店員 "怎麼會是85? 應該是70阿"
結果店員居然說:"這個一張收據只能換一組喔”
我指的收據上的字給他看
明明就寫"憑本券每項商品每次可優惠5組"
他老兄居然回答我:"他講的5組是指那五項優惠各一次"
(哇哩勒...最好是這樣啦 我國文沒那麼差好唄)
結果就在那邊爭了快3分鐘
我直接跟他說:"你如果不太知道規定可以問一下店長之類的"
他才不甘願地再"嗶"一次 讓我用70結帳...
真是的買個飲料而已也受了一肚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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