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澎湖板板規草案 - 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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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板發展至今四年,初期因板友人數較少,遲遲尚未制訂板規,大多希望以
非正式的默契氛圍治理板務,素往皆能安和太平,然澎湖板今年已經是個HOT的板面
,板友眾多紛擾亦可能隨之而生,身為板主有必要制訂明確板規條文,以利眾多板
友依循,並可做為發生爭議事端時之最終裁判依據,特已簡潔,清晰,公平,易於
執行與合理等原則起草下面板規草案!

本草案鑑賞期為14日,板友可就各條文修改之意見暢言發表,我會再依據板友
的意見整合為最終板本正式頒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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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 湖 板 板 規



第 0 條:禁止違反ptt站務規定及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

第一條:澎湖板基於海洋民族之灑脫性格為親切、溫馨、和諧之地方板面

第二條:三行文內請推文、注音文請自動翻譯成中文、謾罵文請幹在心裡就好。以上
累犯兩次以上者警告一次,三次以上者水桶一星期,四次以上者水桶一個月
,五次以上者永久水桶!

第三條:人身攻擊與毀謗,揭露他人隱私者,立即水桶一個月,兩次者永久水桶!相
關人並自負法律責任!

第四條:允許拍賣與合購行為,惟交易者其中之一需為澎湖人,或交易地需為澎湖,
或發聞者澎湖板文章數超過二十篇,商家本身則不得以拍賣之形式販售任何
商品!買賣雙方需自行承擔交易風險!

第五條;開放廣告文,廣告文必須以介紹商家服務特色為準,嚴禁招攬生意之文字
且發文者在澎湖板文章需達到二十篇以上,每間商家每半年廣告一次為限
,請善加利用!嚴禁推文廣告,違者水桶一個月!

第六條:嚴禁假遊記真廣告之行為,違者水桶一個月!
附註:上站次數未滿100次,PTT文章數未超過10篇之商家推薦文將視為真廣告

第七條:發文引戰者,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水桶一個月,第四次永久水桶!引戰之定義
由板主裁量之!當事人不服可信件向板主申訴或向群組申訴!

第八條:板規之執行由板主裁決之,違反板規者板主將逕自刪除文章,並將文章退回
發文者信箱!裁決結果公告之

第九條:板規未明文規定事件者,板主得權宜處理,並於事後補行更新板規以為規範!

第十條:水桶者不得以分身帳號發言,經查獲將水桶加倍!

第十一條:板友可逕自對於違反板規者向板主信件檢舉!

第十二條:對板主執行板規不服者仍須暫時遵守板規之執行,並可逕自向PTT組務或站方
告發板主!


※ 編輯: ebee 來自: 163.29.98.120 (07/30 17:10)
※ 編輯: ebee 來自: 163.29.98.120 (07/30 17:10)
rokytsai:第四條第二行 發文者 07/30 17:27
rokytsai:"如果"望將大橋蓋好 如果啦 不是就可以人身攻擊毀謗了@_@ 07/30 17:28
JJLi:板規最好以簡單為主,無實質意義的累字可以修正。 07/30 17:31
pttfancy502:想補充:被水桶的不能開分身上來吵=3=/ 07/30 17:31
JJLi:永久水桶的定義最好一致…我覺的望將大橋的點子很棒XDDD 07/30 17:35
tkuetufo:引戰的定義... 07/30 17:44
tkuetufo:不能噓文 至少也有個箭頭來表示一下XD 07/30 17:45
twph:望將大橋應該永遠蓋不好的XDDD 07/30 17:59
hayamavic:請問 可以在版上交換秘徑卡嘛 花格的妹妹少給我沙之徑的 07/30 19:19
hayamavic:>"< 07/30 19:19
ebee:哈 這個當然可以啊 07/30 19:25
max092976079:搞不好有人中樂透想把它蓋好XD 07/30 19:53
cocota:有萬一的話..要蓋好的前一天在修版龜就好了阿.....XDDDD 07/30 20:38
shengo:11條-站方申訴 是組務 再來是PTT行政法院 不可越級 08/01 02:29
shengo:第9條宜增加 違反板規者 並得取消發文權利 08/01 02:30
shengo:路過題提 意見 哈哈哈 08/01 02:31
rumour:希望同一篇合購文能一天一PO或24小時才能再PO, 08/02 09:39
rumour:截止的話可於該文最後一篇更改標題為[截止]即可。 08/02 09:40
rumour:攸關合購問題可寫信或推文問主購,不需另發文~~以上建議 08/02 09:41
※ 編輯: ebee 來自: 163.29.98.120 (08/12 12:19)
※ 編輯: ebee 來自: 163.29.98.120 (11/17 10:30)
※ 編輯: ebee 來自: 163.29.98.120 (11/17 10:57)
※ 編輯: ebee 來自: 163.29.98.120 (11/17 11:01)

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08-08-03
第四條第二行 發文者
Ina avatarIna2008-08-07
"如果"望將大橋蓋好 如果啦 不是就可以人身攻擊毀謗了@_@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8-08-11
板規最好以簡單為主,無實質意義的累字可以修正。
James avatarJames2008-08-15
想補充:被水桶的不能開分身上來吵=3=/
Harry avatarHarry2008-08-19
永久水桶的定義最好一致…我覺的望將大橋的點子很棒XDDD
Erin avatarErin2008-08-23
引戰的定義...
Enid avatarEnid2008-08-27
不能噓文 至少也有個箭頭來表示一下XD
Rae avatarRae2008-08-31
望將大橋應該永遠蓋不好的XDDD
Gary avatarGary2008-09-03
請問 可以在版上交換秘徑卡嘛 花格的妹妹少給我沙之徑的
>"<
Hazel avatarHazel2008-09-07
哈 這個當然可以啊
Dora avatarDora2008-09-11
搞不好有人中樂透想把它蓋好XD
Olivia avatarOlivia2008-09-15
有萬一的話..要蓋好的前一天在修版龜就好了阿.....XDDDD
Rae avatarRae2008-09-19
11條-站方申訴 是組務 再來是PTT行政法院 不可越級
Dora avatarDora2008-09-23
第9條宜增加 違反板規者 並得取消發文權利
Leila avatarLeila2008-09-27
路過題提 意見 哈哈哈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8-10-01
希望同一篇合購文能一天一PO或24小時才能再PO,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8-10-05
截止的話可於該文最後一篇更改標題為[截止]即可。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08-10-09
攸關合購問題可寫信或推文問主購,不需另發文~~以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