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捷運站旁的潤泰 - 台北內湖區

Table of Contents


潤泰那塊地其實已經蓋好99.99%了

但是在市府與建商之中有一些爭議尚未有結論

使用執照也遭台北市政府扣留

短時間之內可能只會開放停車場


----


2002年,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以交通名義

向地主強徵土地,取得成本為24.75億元(約市值的五分之一)

但在土地之中卻只有12%拿來當交通用地

2004年,還強制更改土地用地都市計畫,放寬商業使用的面積


2008年,時任市長郝龍斌則是和潤泰建設談了一個聯合開發案

將土地委託給潤泰集團幫忙建設

包含地上物15層以及地下3層的停車場與商辦

據傳潤泰分配比利高達68%,可銷售坪數達5577坪

若以每坪100萬元計算,潤泰可分到55億元

而負責徵收與出資的政府卻只能獲得三成,分配比例明顯有疑慮


因為圖利建商與失信於原地主等理由,監察院在2014年時曾糾正台北市政府

指政府徵收倒果為因,不符合比例原則

大法官會議於2016年做出釋憲,認定給予市府與潤泰

各35%的權配比,其餘30%雙方持續協調該如何分配

市府認為,65%的權配比都該回歸到政府身上,不過潤泰不接受

也因此一直到目前,雙方的權配比遲遲無法談攏


但市府在去年已經和潤泰建設合簽了一份先行分配區位協議書

意思是市府同意潤泰可以先銷售釋憲案認定的35%

也就是市價約28億元的辦公室、商場以及停車位

市府方則是表態暫時不會銷售及處理


事實上,台北還有七個捷運站的聯合開發案在土地權配比上尚需協調

分別是徐匯中學、行天宮、台北橋、辛亥、蘆洲、菜寮以及內湖

上一起鬧得比較大,也和內湖的聯合開發案相似的應該就屬美河市弊案了

一樣是以交通名義強徵土地卻主要開發商辦用地,市府權配比一樣少於建商

2015年大法官宣告,認為美河市案違憲

判建商日勝生應賠市府33億,並質疑時任市長馬、郝兩人是否在契約中圖利建商


至於內湖聯合開發案到底會怎麼判、後續情形會怎樣發展

有興趣的人可以持續關注高嘉瑜的臉書,她應該算是目前最關心此事的議員吧

我也希望內湖站能盡快有一個 citylink 可以逛街殺殺時間

不過我更希望能夠有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能夠讓國民安心的生活

我實在無法想像,用賺了一輩子的錢買了房子

卻要被政府用毫無相關的名義強制徵求(價格還遠低於市值)並且圖利建商的感受

--

All Comments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5-02
推 感謝相關資訊 高嘉瑜是議員 不是立委
Kelly avatarKelly2017-05-03
那塊地是停車場用地 現況就是蓋停車場
Edith avatarEdith2017-05-03
而且那塊地一直以來都是禁建的 一直都沒有蓋房子
Isla avatarIsla2017-05-03
我印象中這塊地本來只有幾戶透天 其他都是空地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5-04
你說"用賺了一輩子的錢買了房子 卻要被政府強制徵求"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5-04
顯然與事實有出入
Lily avatarLily2017-05-04
這塊地最早是市公車的總站 就是因為是停車場保留地 所以
Freda avatarFreda2017-05-05
私人地主才沒辦法蓋房子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5-05
內湖這塊地原地主是可以參加開發的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5-05
只是當年房市不好 原地主沒有人想要分一些辦公室與停車場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5-06
停車場用地拿來綜合開發其實很常見 最具代表的就是高島屋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5-06
有興趣可以去天母看一下 那個開發模式與內湖潤泰很像
Hedy avatarHedy2017-05-06
這塊地完全不能住 就是商辦與商場停車場而已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5-07
我是不覺得土地取得有什麼好爭議的 多半都是事後反悔
Andy avatarAndy2017-05-07
地主當然會說他被騙了 這樣才有機會反悔啊
Joe avatarJoe2017-05-07
還有 不是"以捷運的名義" 這塊地是以停車場名義開發的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5-08
你看一下你貼得那篇中國時報 裡面講得很清楚 容積面積的
Dora avatarDora2017-05-08
2/3都是停車場面積 絕對不是你講的12% XD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5-08
12%是指捷運出口所站的土地截面積比例 XD
Zanna avatarZanna2017-05-09
監院說的就是"捷運設施使用僅佔基地面積12.62%"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5-09
能不能參加開發應該是可以考證的 不會無法考證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5-09
我還留有這個印象 是因為當年內湖板就有地主上來問過相關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5-09
問題 有人回答說停車場用地不能分住宅 頂多分回商辦
Sandy avatarSandy2017-05-10
那位地主對於不能分到住宅就興趣缺缺這樣...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5-10
不過我不是原地主 手上也沒資料 無法100%證明就是了...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5-10
2000年代前半的事情 文章我找不到了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5-11
若地主可以參加開發 那就不叫強徵 拿補償金是自己選的
Sandy avatarSandy2017-05-11
如果土地取得沒問題的話 停車場拿來多功能利用很好啊 XD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5-11
捷運局聯合開發處應該會有證據的 不會沒證據
Puput avatarPuput2017-05-12
利益分配問題 如果看案子標出去的時間點 當時房市最低點
Leila avatarLeila2017-05-12
現在看到的利潤 未必是當年案子招標時可以預期的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5-12
原地主應該都有資料 另外高嘉瑜是市議員絕對調得到
Eden avatarEden2017-05-13
強徵有爭議早就鬧到不可開交了
Eden avatarEden2017-05-13
多半是賣了之後,房價地價漲了才後悔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5-13
投資本來就有風險,要是房價跌當初地主難到會把錢吐出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05-14
只是現在是房地產漲了,地主才後悔當初賣的太便宜囉
Una avatarUna2017-05-14
感恩心得分享
Olive avatarOlive2017-05-14
絕對是地主後悔啊!那裡20年前就是一個大空地停車場,那時讀高中搭公車每天經過,跟西湖站外的停車場很像,被徵收也完全沒有任何的抗議或輿論,而且1996年台海危機,那時候台北房地價算2000年前最低點了,2003年Sars的時候,說不定地主還在偷笑脫手的早勒....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5-15
不被記得的歷史就不會變成歷史 如果沒有資深的本地居民記憶猶存的供述 當「土地正義」的大招牌砸下來時許多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5-15
後生小輩或關心議題但無法或不夠用功了解背景來龍去脈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5-15
的朋友們也是滿容易被所謂目前看似弱勢的一方誤導的所以公共議題提出來理性討論其實真滿好的
Lily avatarLily2017-05-16
(欸為什麼DOC可以連續推文呀…)
Mason avatarMason2017-05-16
二十年前有一個棚子搭的大賣場吧,以前無聊會去繞一下
Agnes avatarAgnes2017-05-16
那位老闆在內湖換過幾個點,後來開紅蘋果的樣子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5-17
感謝整理!
Freda avatarFreda2017-05-17
你被話術帶開了。
Rae avatarRae2017-05-17
這案子很簡單兩點,一個點是市政府徵收過程是否OK,第二點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5-18
是市政府和潤泰共同開發的過程中是否OK。你被帶到很奇怪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5-18
地方,而且和這個案子是否公平正義無關之處了。
Yedda avatarYedda2017-05-18
就好比你買二手房子,十年來房價漲了一倍
Steve avatarSteve2017-05-19
前任屋主是否能後悔十年前賣的太便宜,而要求補償呢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5-19
反之當房價跌的時候,新屋主一樣不能向舊屋主索賠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5-19
推文就模糊焦點啊 地主反不反悔跟這案子有無違法無關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5-20
真的單純地主反悔會弄到釋憲成功嗎 動腦想想吧
Yedda avatarYedda2017-05-20
這案子就擺明馬郝圖利潤泰 扯到啥土地正義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5-20
另外扯捷運占比例的 去看美河市釋憲文就知道了
Agnes avatarAgnes2017-05-21
要罵馬郝有很多可罵的啦
Enid avatarEnid2017-05-21
但是否要淪為舊地主的打手,自己可以多想想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5-21
不然以後賣東西,只要十年後漲價,都可以要求賠償唷: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5-22
那裡以前的確是爛地阿 不過擺爛也沒差 顆顆
David avatarDavid2017-05-22
2000年的時候那塊地就很值錢了 附近很熱鬧可不是什麼爛地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05-22
地主最不滿的是 明明說是商場+停車場怎麼會變住宅
Liam avatarLiam2017-05-23
還不談市政府自己偷偷拉高商場的面積...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5-23
那時候停車場都沒停幾台了 要養就不要賣 賣又後悔
Mary avatarMary2017-05-23
根本沒有不賣的選項 只有聯合開發跟徵收2選1
Emily avatarEmily2017-05-24
蓋成大葉高島屋那樣 沒話說 對地主也沒用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5-24
問題是今天上面跑出來的擺明就是住家 哪來的商場
Puput avatarPuput2017-05-24
那塊地我記得以前是棚子搭成的賣場 我還在裡面買過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5-25
鋼鐵雄兵的著色本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5-25
再之前有當過222公車總站,中間還有一條巷子穿過
Elma avatarElma2017-05-25
最後柯p還是讓他開賣了,終究只是利益分配問題罷了 :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5-26
或許這種誠信問題他也沒解 實際上市府也不能做啥
Sandy avatarSandy2017-05-26
蓋都蓋了 要被挪去住家用 市府也沒法管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5-26
房地產上漲後,舊地主反悔想多分一杯羹倒也是可以理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5-27
解,只是我不認為同意賣出後,還能反悔當初賣太低
David avatarDavid2017-05-27
今天氣的點不是什麼分一杯羹的問題 徵收說當商場 變住家
Susan avatarSusan2017-05-27
因為假設是房地產跌,舊地主也不會把下跌的錢吐出來
Gary avatarGary2017-05-27
可以當住家就合建就好了 何必要給你徵收
Andy avatarAndy2017-05-28
今天是房地產漲了,舊地主才反悔當初賣太低
Enid avatarEnid2017-05-28
跟漲跌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住宅可以自己住 商場車位要幹嘛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5-28
房地產上漲後,事後反悔各種理由都能冒出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5-29
擁有商場有車位就是有錢,有錢還怕不能買住宅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5-29
60坪的商場你賣賣看...
Jake avatarJake2017-05-29
更別提當年市府提給地主的條件還比較差 偷調商場面積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5-30
問題是舊地主是同意賣出,真不同意早就抗爭了如今房地產上漲,才後悔當初賣的太便宜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5-30
早就抗爭過了...
Annie avatarAnnie2017-05-30
如果按照當初徵收的合建計畫 沒人會有意見 也不會被糾正
Necoo avatarNecoo2017-05-31
你要酸眼紅 那有道理 問題是今天根本就違反當年的條件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5-31
1.偷調高商業使用面積 2.商場蓋成辦公室當住家賣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5-31
原來如此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6-01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Eden avatarEden2017-06-01
國民黨倒了,樓上的人生就幸福圓滿了
Kyle avatarKyle2017-06-01
同一串可以各聊各的也是蠻厲害的
Sarah avatarSarah2017-06-02
說到底市政府還是通過開賣,真不合理應該封鎖到底啊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6-02
鄉民再專業,難到會比整個柯p市府團隊還專業嗎
Lucy avatarLucy2017-06-02
市政府的認證通過開賣,也已經是既成事實了
Necoo avatarNecoo2017-06-03
反例如同市政府讓大巨蛋無法復工,證明大巨蛋有問題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6-03
所以市政府既然開放了潤泰開賣,證明一切合法囉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6-03
除了監察院糾正的部分還在喬以外 移做住宅用沒賣之前也
Puput avatarPuput2017-06-04
不違法 頂多去蒐證告發廣告不實 將來市府也沒有權力逐戶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6-04
檢查是否作為住宅用 只是這些例子一開 將來地主肯定不會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6-04
選徵收 保留戶一多 聯開都免做了 政府失信的後果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6-05
KMT7414 台灣的餘毒
Iris avatarIris2017-06-05
看看潤泰和遠雄下場,早就沒財團要和政府連開囉
Lucy avatarLucy2017-06-05
財團不笨 地主也不是智障 就是政府的提案太差 才會流標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6-06
跟願意被徵收 徵收完沒財團要聯開再來修改開發計畫 這樣土徵法裡面要求先跟地主談合建的規定是寫好玩的嗎 不然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6-06
監察院是在糾正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