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偷一隻狗,代價9萬元!
宜蘭縣44歲吳姓男子,一個多月前在羅東鎮載走一隻看門的柴犬,經主人報警查獲,
警方依竊盜罪移送;宜蘭地院審結,判處吳男3個月徒刑,可易科9萬元罰金。
吳男有毒品、竊盜前科,去年10月14日凌晨0時30分,騎機車經過羅東鎮一家刺青店
門口,見到店門口的柴犬可愛,逗著牠玩,趁機誘使小狗跳上機車腳踏板,見四下無人,
騎車載狗離去。
黃姓狗主人發現愛犬不翼而飛,向轄區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畫面,查出吳男涉
有重嫌,根據車牌資料以車追人;被查獲的吳男,因偷狗再度吃上竊盜官司,但柴犬並未
歸還狗主人。
吳男偵訊時坦承犯案,辯稱載狗離開途中,小狗突然跳走,到哪裡去他也不知情。主
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這隻柴犬飼養2年,跟主人很親,失蹤之後相當難過。
偷狗要付9萬元罰金,有人認為代價太大,但愛狗人士許小姐說,有些主人把寵物當成家
人,偷取人家的小狗受重罰是「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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