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鄉長領半俸 批1天公文領44萬 - 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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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1天 停職鄉長領44萬 中央社 2011.10.23

台東縣海端鄉長胡新一去年就職即停職,但依法仍可領半薪,至今僅批1天公文,卻已領取
新台幣44萬元,台東縣政府還得另薪聘請代理鄉長。

海端鄉代理鄉長余尚志1個月領新台幣8萬6760元,因案被停職的胡新一則領半薪,風趣的布
農族鄉民經常開玩笑的說「我們有1.5個鄉長」,鄉代會也多次向台東縣政府陳情。

胡新一民國89年擔任台東縣議員期間,涉嫌詐領台東縣政府編列給縣議員的社團補助款2萬
1500元,一審判刑4年,更二審改判11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在上訴。

依據地方制度法,鄉鎮長涉貪污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必須停止職務。另依公務人
員俸給法,依法停職人員,於停職期間,得發給半數本俸。海端鄉公所表示,因考量胡先前
服務地方與參選,若不給半薪,胡恐有經濟困難

胡新一去年3月1日上午就職,下午就接到台東縣政府的停職公文,成為「1日鄉長」。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669582.shtml#ixzz1bbyws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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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職鄉長領半俸 批1天公文領44萬

中央社報導,台東縣海端鄉長胡新一,2000年任台東縣議員期間,涉詐領縣府編列給縣議員
的社團補助款2萬1500元,一審判刑4年,更二審改判11個月,目前仍上訴中;前年底他當選
鄉長,依《地方制度法》,鄉鎮長涉貪污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者須停職,依《公務人員
俸給法》規定,依法停職人員於停職期間,得發半薪,胡新一去年3月1日上任,下午就接到
停職公文,只批了1天公文,但依法可領半薪,至今已領44萬元。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1/art_id/84798/IssueID/201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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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11-10-24
44萬!!! 半薪還這麼高??? 4.4萬吧...
Oscar avatarOscar2011-10-24
一年半了啊
Necoo avatarNecoo2011-10-24
我覺得這件事情癥結點在司法程序冗長吧~領半薪這件事沒錯
Ina avatarIna2011-10-24
領半薪算是保障無辜的人 要怪就怪審太久了
David avatarDavid2011-10-24
請問如過最後確認有罪那已經支領的半薪如何處置?會收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