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物品的廣告...拖鞋交換簽名球!! - 廣告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ricky (哈哈哈)》之銘言:
: 我可能OP了
: 因為這廣告也有一段時間了
: 拜託別打"孩子的....
: 話說這廣告超不合理
: 先是小女孩用拖鞋換簽名球
: 這根本是在欺負小孩子
: 再來是用電吉他和老伯伯換書法
: 最好是老伯伯用的到電吉他
: 整個廣告就是一整個怪....

嗯...

我是覺得交換本來就是你情我願,

也許這個東西對我而言不重要,

但我需要你的東西,

你正巧也是如此,

所以我們兩個交換。



記得有另一個銀行的廣告,

老伯伯要組團,

有的想騎重型機車,

老婆婆想出國留學,

這裡老伯也許擅長書法,

那他又有何不可交換電吉他?



年輕小姐也許家裡很多包包,

她想要書法作品,

所以他們也交換了。



買東西也是,

我用錢跟你交換我想要的東西,

覺得貴,我當然有權找其他家,

所以,我想這也不能說是誰欺負誰,




只是我覺得這似乎讓主角MSN的存在感,

顯得有點弱:P

因此我們也只能自行聯想:

那老伯伯應該也是有用MSN吧。









個人淺見:)



--

All Comments

Jack avatarJack2007-01-02
推 交換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阿
Gary avatarGary2007-01-04
推 還蠻喜歡這個廣告的
Eden avatarEden2007-01-05
這廣告的創意發想自前陣子國外的新聞!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7-01-09
是用迴紋針最後換到一間房子的新聞嗎?
Kumar avatarKumar2007-01-11
推樓上沒錯!不過這應該是"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