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 交通事故車主(受害人)
時間:公元2021年(民110年)1月22日 大約中午12:00~12:30之間
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與中山路二段318巷路口。
車主:某知名貓外送員機車車主。
徵求原因及事項:
如您有目擊證人需求,可站內信聯絡,謝謝。
今日中午12時許,在某處發生車禍,看到某黑色房車在扶起您起身後,即自行離去,並未
等警察到場或協助您。
雖曾詢問您是否需要報案,但您表明沒外傷,只有車損。
但因事故24小時起,您雖看似正常,但常年看社會新聞,可能還有潛在後遺症存在。
同為車主,建議您留意自身身體狀況,如有疑問,建議先向派出所報案,並至診所驗傷,
以保全您自身權益。
fpsprorex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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