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未明 大埔徵收案今未宣判 - 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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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mobile/rnewsarticle/artid/250954/issueid/20130830

【許淑惠/台中報導】原預計今天上午宣判的苗栗大埔農地徵收更審案,

因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尚有事實欠明瞭之處,故今天並未宣判,

另改9月24日開庭再調查。


本來想說今天會有個結果的~

期待怪手王賠償跟幫人家重建房子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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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3-08-31
總是考慮太多外在因素而忽略事情的公平性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9-02
我有霸道我不怕~~
Sandy avatarSandy2013-09-03
總統府、行政院、縣議會都有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9-04
我家就是和縣府打官司獲勝,縣府出錢重建的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9-05
因此只看自己想看的法就拆,真的很怪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9-06
雖然不樂觀,但偷拆就是偷拆啊
Lily avatarLily2013-09-08
嗯,像h大這樣有好結局是好的,祝福那些大埔人!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9-09
可惜古窯無法重建 先斬後奏這招真的很機歪
Gary avatarGary2013-09-10
古窯重建就不是原先那個可以列為古蹟的那個了
Faithe avatarFaithe2013-09-11
想起醉拳2裡面的片段
Ula avatarUla2013-09-13
如果我們不制止他,以後就只能去國外看我們的國寶
Kumar avatarKumar2013-09-14
這次我們沒制止,以後也沒辦法看了~
Adele avatarAdele2013-09-15
雖然法律不可能公平,但 wpin07 講的我就姑且部份認同好了
法律是不滿意但不得不接受的標準
Poppy avatarPoppy2013-09-16
可是能不能拜託,不要使出棍前三吋勁這種招式
這樣拆都拆了是要怎麼救;強姦就是強姦,就算女孩肯忍辱嫁給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9-18
淫狼,就地合法,那也是很不得己的;先姦了就不可能合情理了
Hedda avatarHedda2013-09-19
(目前仍然有這種保守文化,被強姦就要嫁給對方,免得丟臉)
Mary avatarMary2013-09-20
警察機關也是被徹底綁架了,不聽話就會被撤換長官,恐怖..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9-21
要不然如果本案爭議中,警察自覺而不肯驅離抗議民眾,怪手也
Carol avatarCarol2013-09-23
不肯依令執行拆除,可能嗎? 能讓他一手遮天?
怪手是私企收錢辦事,但警察可不是,理應保留自己的判斷力
Ina avatarIna2013-09-24
從國家的警察,變成苗栗王的私人警察,行政關係怎麼會這樣
Annie avatarAnnie2013-09-25
電影裏很漂亮的橋段,兩方主管快速背頌條文,然後下級"依法"
解除上級指揮權(注意到,仍然沒違法),真希望在苗栗也來一次
Noah avatarNoah2013-09-26
喔,新聞有一個網站上有宣傳古蹟,到現址卻是已拆除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9-28
就是苗栗嗎? *_* 與有榮煙.. 冒煙的煙..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09-29
其實,就是巧立名目啦,巧立名目就是指"有規定?好,我就依規
定;只要符合規定我就可以幹了是吧!"
Gary avatarGary2013-09-30
這樣立愈多規定,只會讓人不斷測試底線;幾乎沒有不能鑽的規
定.大學國文選有教啊,淫妄兩原,就是在指這個
沒有心,什麼都沒用
Belly avatarBelly2013-10-01
拆是要有法律依據,沒有偷拆問題,因為已逾公告拆除期限。
Jake avatarJake2013-10-03
苗栗好山好水,如今有幾個垃圾園區你要不要18鄉市鎮都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10-04
看看? 古蹟是時間堆砌出來的、拆了能復原?
Hardy avatarHardy2013-10-05
拆之前要是真能確實說明公告,今天抗議的人絕不只這些人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10-06
這種沒腦政府,還能讓樓上W兄這麼支持,您肚量確實大!
Una avatarUna2013-10-07
法律要用哪條,你挑喜歡用的就好,可官司還在打咧
Eartha avatarEartha2013-10-09
竟然沒判...
Susan avatarSusan2013-10-10
上聯:法律千百條 下聯:要用自己喬 橫批:我五星縣長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