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來跟板橋說掰掰 - 板橋

Table of Contents

我也是 T.T 雖然現在還在猶豫中
三年前因為公司搬到板橋,所以理所當然從台北市搬到這,
相當出搬到這來也是百般不願意,因為之前在台北市住了七年囉,
後來想想,租屋的好處不就是可以搬到公司附近麻?
而且也換換新環境試試看... 就這樣來這三年囉。

想不到來板橋之後,越來越習慣這裡,
我租在民族路這,不管是搭捷運、火車或高鐵,
都可以走路就到,
而且還有一個我覺得最喜歡的就是... 相對於台北市,人相對少多了,
以往下班在忠孝復興站看那滿滿的人潮一整個覺得煩阿,
現在即便在板橋站或府中站也都覺得人潮還好...

上禮拜房東打電話來說他把房子賣了,給我們大概一個月來找房子,
而在那之前,也正好去面試一間在台北市的公司,
雖然還沒確定有無錄取或是即便錄取會不會過去,
但心裡還覺得捨不得阿,覺得這裡我還蠻喜歡的,

雖然覺得有些地方比不上台北市,譬如說行人走路這點,
在台北市我還蠻喜歡走路去買東西,可是板橋這
要馬騎樓停一堆車,行人道小或是一堆電箱阿等等的東西,
還要閃來閃去...

這些是最近的感觸啊~~



※ 引述《kikisky (greylatte)》之銘言:
: 之前的ID太久沒用被砍,
: 今天上來,
: 看到前面大大發了一篇要跟板橋說掰掰的文章
: 突然好傷感喔
: 我在板橋住了五年,六月底要搬走了
: 五年前搬來板橋時,房東的心態是賣房或出租都可以,
: 當時我們手邊並不寬裕,也沒有把買房子這件事情納入人生裡,
: 就租了這間我們喜歡的房子,
: 也看著房價一路漲漲漲漲......
: 今年房東要賣房子,出的價格不是我們願意負擔的,
: 在交給仲介後,一個週末就賣掉了
: 還好新屋主不急著收回自住,他想繼續出租,
: 但種種不確定的因素,加上人生裡出現了一些暗示,
: 只好跟這間喜歡的房子說掰掰,也等於要跟板橋說掰掰了
: 由衷祝福新屋主找到一樣會好好愛護住家的新房客,
: 祝福新房客也能安安穩穩的展開新人生
: 喜歡板橋應該不只是因為我是板中畢業生的關係 :)
: 我想是因為歷史發展跟先祖輩地方仕紳的努力,
: 讓板橋比同樣是河這一岸的中和、三重,多了份歲月沈澱下來的悠遠
: 板橋做為新北市的首善之區,生活機能跟便利性絕對是當之無愧的好
: 美食也不用多說,朝向brunch之都發展的板橋,還是有老字號的庶民小吃保留下來,
: 這夠讓人感動的
: 但板橋還是有不足的地方,
: 像是嚴重的路霸:大量的花盆、機車、棧板、灌了水泥的水桶...
: 挪開時還會有人理直氣壯的跑來告訴你:這是我的停車位
: (我是在天龍國長大的,剛到板橋生活時,最不適應的就是路霸;
: 相關單位把標線或格子畫一畫,一樣不收費,這種情況就會少很多了)
: 橫向公車的匱乏:民生路大概不缺,再過去的板橋站應該也還好,
: 但三民到雙十路上幾乎是沒有的
: 配合環狀線的開通,是應該要再檢視規劃
: 還是很喜歡板橋,還好還有二個月,可以好好的跟這地方道別
: 我很看好板橋是個可以有自己氣質、味道的地方,
: 新與舊,文教可以跟商業並存,
: 很遺憾目前的緣分不是落腳在這...
: 給予板橋跟親愛的板橋版最大的祝福!希望這個我們都愛的地方,會越來越好

--

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4-05-02
民法有一條是說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只要你合約還沒到,新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05-06
屋主還是得依合約租你
Queena avatarQueena2014-05-07
樓上正確,依租約到期日為準.你可以請房東詢問新房東
說不定新房東樂得你續租,就皆大歡喜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5-09
以地緣關係的話,萬華也是好選擇,避開龍山寺周邊就好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5-12
買賣不破租賃的例外(可以破租賃)請見土地法第100條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5-12
(如果合約是不定期的才有適用喔,未到期的仍是民法425)
Delia avatarDelia2014-05-15
若未到期的話,必需你要同意&房東要付違約金才可以喔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5-16
如果你不同意,買房子的人就依425條變成你的新房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