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是問題
只是要提醒大家
剛才在中研院經南港展覽館往汐止方向(研究院路南港路交叉口)
看到直行燈亮了,以為可以右轉
就被轉角的警察攔下來了
說犯了未依號誌行駛,及未禮讓行人
然後吃了一張機車行駛未禮讓行人的罰單
第44條第二項
罰一千二
之前經過想說為什麼會有人在轉角被罰
多半以為是闖紅燈或超速
現在知道痛了
原來那邊號誌有
可直行左轉
僅直行
僅右轉
可直行右轉
紅燈
可直行左右轉
汐止版友們下次路過那裡
一定要注意燈號了
不然被罰的會有點冤枉
補上相關規定如下
https://www.ptt.cc/bbs/car/M.1382174385.A.A1E.html
因為手機不給開交通部法條的網頁
所以附上ptt版友討論的連結
後註:雖然此地為南港界內
不過往那個方向的幾乎都是汐止人
尤其是走市民大道/忠孝東路回汐止人的
幾乎是必經之路
所以還是po在汐止板提醒大家
南港人應該是不會這樣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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