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首先,我po這篇文也是來戰的。
依據版規:
七、禁止人身攻擊、無關噓文、謾罵、筆戰,使用不雅、辱罵等情緒文字
7.0 嚴禁發表文章引戰、謾罵、亂版等行為。
違反7.0者,直接劣退且水桶三天以上。
版主看到可以依此處罰。
喔對了,17863那篇文章的原po也有說他要來戰,
麻煩比照辦理,謝謝。
那對於17863原po的"戰文",我也有我的想法想回應一下。
一、東西掉了當然是自己的錯,本篇主題原po應該沒有逃避這個責任,
z版友(我真的不認識你,不是很想說版友,但不好意思我找不到更好的稱呼)
你說沒有第二關係人當然是對的,但今天你在餐廳吃飯東西忘了帶你會找誰?
很合理的東西忘在火車上找站務人員沒有疑議吧?那今天站務人員協助找回
東西也並沒有超越他們的職權範圍吧?你說要冷靜處理,心平氣和,個人真的
十分認同,每個人個性不同,處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同,所以你認為原po不夠冷靜,
造成他人困擾,這是沒有理由去逃避,原po也有說明並道歉。
二、並不清楚z版友有沒有看過你上一篇所回的推文之網誌,原po回應說當時是晚上
十一點,月台並無站務人員,很著急的情況下看到了補票室,先行詢問處理方式
這有違常理嗎?原po也沒有要求補票員要停下手邊工作,只是詢問一下該往那去
尋求進一步協助,補票員回答說請去行車室,這件事情不就解決了?還是z版友認
為像這樣明明補票員無法協助,然後還要原po排隊等待,之後跟他說我不能幫你,
去行車室的方式比較正確?看了你的回文,似乎是覺得補票室只能補票,如果幫你
是佛心,不幫你是應該?那不幫是否可以直接說?而z版友你舉的去稅務機關報警之
例,我是不清楚是你本身會這樣處理,還是你的邏輯認為這跟原po說的有關,至少
我是看不出來啦,個人覺得你舉的例很奇怪。啊不好意思,你說要舉證你的例子怪,
要舉出比你更好的例子,g大不是說了在郵局辦事郵務跟郵匯的差異?z版友無視的
的原因是?想腦力激蕩也要看清楚別人回文,好嗎?
補充一下,17863之回文中z版友有粗口,根據版規:
7.3 推文內粗口一率禁止,無論原作者是否提出抗議,皆警告一次。
發表文章含有粗口則刪文+警告處理。(經檢舉)
推文內若使用 X 或其他字體遮掩,如同上述處理
違反7.2 ~ 7.3者,視情況水桶3天以上。
我在這邊檢舉,麻煩版主處理,謝謝。
三、上一篇回文中,z版友認為g大用自身的經驗來討論不是個很好的出發點,那z版友你
說你掉筆電跟曾背過兩百萬精密儀器的事,好像也不太正確,引用一下你的話,
"請把事件"獨立"的概念放進來好嗎,這樣才有辦法討論"。
四、相信大家都有掉過東西那種焦急的感覺,原po處理方式好不好,既然他po出來那就
可以接受大家公評,但請審酌客觀事實後再行評論,並設身處地的將自己放入原po
立場想想看,站務人員的處理方式是否也有瑕疵?那是否身為納稅人的我們,可以
將自己的經驗表達出來,還是以後大家在重要時刻受到這樣的對待只能摸摸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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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po這篇文也是來戰的。
依據版規:
七、禁止人身攻擊、無關噓文、謾罵、筆戰,使用不雅、辱罵等情緒文字
7.0 嚴禁發表文章引戰、謾罵、亂版等行為。
違反7.0者,直接劣退且水桶三天以上。
版主看到可以依此處罰。
喔對了,17863那篇文章的原po也有說他要來戰,
麻煩比照辦理,謝謝。
那對於17863原po的"戰文",我也有我的想法想回應一下。
一、東西掉了當然是自己的錯,本篇主題原po應該沒有逃避這個責任,
z版友(我真的不認識你,不是很想說版友,但不好意思我找不到更好的稱呼)
你說沒有第二關係人當然是對的,但今天你在餐廳吃飯東西忘了帶你會找誰?
很合理的東西忘在火車上找站務人員沒有疑議吧?那今天站務人員協助找回
東西也並沒有超越他們的職權範圍吧?你說要冷靜處理,心平氣和,個人真的
十分認同,每個人個性不同,處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同,所以你認為原po不夠冷靜,
造成他人困擾,這是沒有理由去逃避,原po也有說明並道歉。
二、並不清楚z版友有沒有看過你上一篇所回的推文之網誌,原po回應說當時是晚上
十一點,月台並無站務人員,很著急的情況下看到了補票室,先行詢問處理方式
這有違常理嗎?原po也沒有要求補票員要停下手邊工作,只是詢問一下該往那去
尋求進一步協助,補票員回答說請去行車室,這件事情不就解決了?還是z版友認
為像這樣明明補票員無法協助,然後還要原po排隊等待,之後跟他說我不能幫你,
去行車室的方式比較正確?看了你的回文,似乎是覺得補票室只能補票,如果幫你
是佛心,不幫你是應該?那不幫是否可以直接說?而z版友你舉的去稅務機關報警之
例,我是不清楚是你本身會這樣處理,還是你的邏輯認為這跟原po說的有關,至少
我是看不出來啦,個人覺得你舉的例很奇怪。啊不好意思,你說要舉證你的例子怪,
要舉出比你更好的例子,g大不是說了在郵局辦事郵務跟郵匯的差異?z版友無視的
的原因是?想腦力激蕩也要看清楚別人回文,好嗎?
補充一下,17863之回文中z版友有粗口,根據版規:
7.3 推文內粗口一率禁止,無論原作者是否提出抗議,皆警告一次。
發表文章含有粗口則刪文+警告處理。(經檢舉)
推文內若使用 X 或其他字體遮掩,如同上述處理
違反7.2 ~ 7.3者,視情況水桶3天以上。
我在這邊檢舉,麻煩版主處理,謝謝。
三、上一篇回文中,z版友認為g大用自身的經驗來討論不是個很好的出發點,那z版友你
說你掉筆電跟曾背過兩百萬精密儀器的事,好像也不太正確,引用一下你的話,
"請把事件"獨立"的概念放進來好嗎,這樣才有辦法討論"。
四、相信大家都有掉過東西那種焦急的感覺,原po處理方式好不好,既然他po出來那就
可以接受大家公評,但請審酌客觀事實後再行評論,並設身處地的將自己放入原po
立場想想看,站務人員的處理方式是否也有瑕疵?那是否身為納稅人的我們,可以
將自己的經驗表達出來,還是以後大家在重要時刻受到這樣的對待只能摸摸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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